2017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览会
【展会时间】2017年4月6日-4月9日(星期四至星期日)
【展会地点】中国 香港 湾仔博览道一号
【展馆名称】香港会议展览中心
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览会是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,旨在向来自全球的买家展出最新颖的灯饰产品,为各地商家提供优质的贸易平台,促进灯饰领域在国际间的交
流与合作。截至2016年,该展已成功举办八届,规模逐年扩大,并与每年十月举行的香港国际灯饰展互为姊妹展,为灯饰业买卖双方带来每年两度沟通交流、洽谈
合作的机会。香港国际灯饰展自1999年举办以来,经过十七年的发展,已经成为亚洲最具规模的业内展览会。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将秉承这个展会的佳绩,势必发
展为业内举足轻重的展览会。
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共1,310家来自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参展商参展,共接待了来自108个国家及地区的约19,827位优质买家到场参观,展贸效果极佳。
2017年该展对于产品专区进行了更为合理的安排,以突显灯饰行业主要业务领域,准确把握全球灯饰行业趋势,满足买家不断转变的需要,共分设十一大类产品专
区,具体如下:商业照明、装饰照明、广告照明、吊灯廊、LED及环保照明-室内、LED及环保照明-户外、灯饰配件及零件、户外照明、贸易服务及刊物、专业及工
业照明世界、智能灯饰及照明方案;另特设名灯荟萃廊,展示各式品牌产品。这些专区及名灯荟萃廊让参展商能更快捷、更容易地接触目标买家,获取最大的参展
效益。因此请有意参展的企业尽早报名,以便争取较好的摊位位置及面积。我司作为该展的中国内地代理,诚邀贵公司参展。
优惠政策:
(1)2016年11月25日或之前报名并缴纳全额参展费:
①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参展商享有摊位费八五折优惠,此优惠不适用于角位费。
②2016年香港国际户外及科技照明博览参展商享有摊位费八折优惠,此优惠不适用于角位费。
③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 & 2016年香港国际户外及科技照
明博览参展商享有摊位费七五折优惠,此优惠不适用于角位费。
④非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参展商、非2016年香港国际户外及科技照明博览参展商享有摊位费九折优惠,此优惠不适用于角位费。
(2)2016年11月25日之后报名:
①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参展商享有摊位费九五折优惠,此优惠不适用于角位费。
②2016年香港国际户外及科技照明博览参展商享有摊位费九折优惠,此优惠不适用于角位费。
③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 & 2016年香港国际户外及科技照
明博览参展商享有摊位费八五折优惠,此优惠不适用于角位费。
④非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参展商、非2016年香港国际户外及科技照明博览参展商无优惠。
展出内容:
本届展会分设11个产品专区,分别为商业照明、装饰照明、广告照明、吊灯廊、LED及环保照明-室内、LED及环保照明-户外、灯饰配件及零件、户外照明、贸易服
务及刊物、专业及工业照明世界、智能灯饰及照明方案。另特设名灯荟萃廊。
参展手续(请您仔细阅读!)
欢迎您参加我司组织的2017年香港春季灯饰展,为保证贵司顺利参展,我们对参展的相关手续做如下提示:
1、参展企业须填写《赴港参展信息登记表》,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我司。同时请登录贸发网
(http://www.hktdc.com/fair/hklightingfairse-sc/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.html)注册报名并将“确认申请页”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发送给我司。贸发
网注册报名信息作为展会会刊及展台楣板字的重要依据,请您准确填写。
2、请在报展同时将展览服务费及展位费汇至我司账户(相关信息见“银行账户信息”)。汇款时请注明“2017香港春灯展”字样。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,本
着参展自愿、风险共担的原则,报名后退展的企业,展览服务费将不予退回。由于展位数量有限,请各企业尽早报名,如因报名过晚,摊位已经售完,我司会将展
位费全额退回。
3、我司在收到上述表格和费用后,将统一向各参展企业确认展位,安排相关事宜。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。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。
4、请参展企业积极配合我司组展工作,按照程序、进度及我司的提示办理各项参展手续,由于企业的自身原因(如不能及时缴纳参展费用、赴港通行证及签注办
理时间过晚无法按期成行、展品逾期到达指定集货地点等)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展,我司将尽全力降低参展企业损失,妥善处理,同时参展企业须承担已经发生的各
项费用。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。
5、参展企业须自觉遵守途经及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,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涉嫌侵权的产品和技术;同时,参展企业亦须
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。因参展企业违反途经或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(包括涉嫌侵权、携带或展出违禁品)而产生的后果,由参展企业自负。我司
不承担责任。
6、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(上述“参展手续”中第4款除外)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,我司将及时通知各参展企业,并退回参展企业已交付的除已发生
费用外的其余款项。
联系方式:
上海跃扬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汪经理
电 话: 021-64130825
手 机:18221071163
传 真: 021-64130835
Q Q:3484027343
邮 箱:yueyang_hai@163.com
地 址:上海市沪光东路89号福克斯商务大厦2号楼217室